加入日期
2016年08月18日
所屬地區
山西
進展階段
項目審批
正文內容
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5萬噸/年鐵礦
資源整合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告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介
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為一私營礦山企業,鐵礦地處襄汾縣城東部塔兒山南側寺溝內,行政上隸屬于襄汾縣陶寺鄉管轄。位于襄汾縣城95º方向直距15km,青楊村東0.9km處。
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原名為原名襄汾縣利國一號鐵礦。該礦現持有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證號為C1400002009032120012019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2015.12.29~2017.12.29),礦區面積為0.2584km2,開采標高為815-670m,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為5萬噸/年。
2016年7月該礦委托山西克瑞通實業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山西省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鐵礦開發利用方案》,根據開發利用方案評審意見書:礦區面積0.2584km2,開采標高為815-670m,開采礦種為鐵礦,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5萬噸/年。
達產后,場地內建設一號和二號兩個開采系統開采礦區內I1鐵礦體。其中一號系統建設主井(利用原三號斜井)、回風井(利用原四號斜井),二號系統建設主井(利用原一號斜井)、回風井(利用原五號斜井)。共建設四個井筒,對于不能利用的原二號斜井實施關閉。建設一系統主井場地、一系統風井場地、二系統主井場地、二系統風井場地共四個場地。區內賦存有I1、I2、I3三個鐵礦體,其中I2位于礦界外,I3雖在界內,但埋藏較深,暫不能開采。因此開發方案僅開采I1礦體。本次評價僅針對I1鐵礦體,開采其他礦體前需另行評價。
設計利用資源儲量37.13萬噸,可采儲量32.96萬噸,服務年限7.7a。
二、工程主要環境影響因素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 大氣污染源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堆場揚塵
環評要求礦方對原礦堆場采用擋風抑塵網儲存并設噴水設施,除塵效率可達80%。
(2)運輸過程
汽車運輸揚塵主要是沿途超載拋灑及道路行駛引起的二次揚塵,因此,對物料運輸提出具體要求:限制汽車超載,采用箱車,防止礦石撒落;運輸汽車出場前對輪胎、車體進行清洗,并及時清掃路面;廠區內道路、廠區與鄉村公路連接的道路全部硬化,設置一臺灑水車對路面經常清掃和灑水,保持路面清潔和相對濕度。
2. 廢水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
(1)礦井涌水處理
井下涌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2)生活污水處理
生活污水主要是日常生活廢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 固體廢物產生及防治措施分析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
(1)廢石:廢石依托襄汾縣歐瑞礦業有限公司廢石溝合理堆存。
(2)生活垃圾:送當地環衛部門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4.噪聲及防治措施分析
本項目主要噪聲來源于空壓機及風機等設備運行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本項目對噪聲的控制主要從設備選型上盡量選擇噪聲低的設備或加裝消聲器,對于設施和設備基礎進行減振隔聲處理。如在空壓機的吸風口加裝消聲器。強噪聲設備均采用封閉式廠房等以減弱噪聲的影響。
總之,隨著環保工程的竣工,本項目的運營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要點
本工程的建設和選址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要求和區域城市發展規劃;評價針對工程特點制定了“一一對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并可較好地做到“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要求;其廠址選擇符合我省有關土地政策以及臨汾市發展規劃的要求并具有環境基本可行;因此,評價認為本工程在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在嚴格執行環評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具有環境可行性,可實現對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固定電話或者其他聯系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以查閱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信息,期限為自本公告公布起10個工作日內。
通訊地址: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 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 王總13835746388 張工:03518371347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個工作日內,如公眾需要了解該項目的其它相關信息,可向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范圍和主要事項
主要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見《公眾參與調查表》。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個工作日之內,請將您的寶貴意見交給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或環評單位,感謝您對環保事業的大力支持。
加入日期 | 2016年08月18日 | 所屬地區 | 山西 | 進展階段 | 項目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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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內容
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5萬噸/年鐵礦
資源整合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公告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介
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為一私營礦山企業,鐵礦地處襄汾縣城東部塔兒山南側寺溝內,行政上隸屬于襄汾縣陶寺鄉管轄。位于襄汾縣城95º方向直距15km,青楊村東0.9km處。
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原名為原名襄汾縣利國一號鐵礦。該礦現持有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證號為C1400002009032120012019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2015.12.29~2017.12.29),礦區面積為0.2584km2,開采標高為815-670m,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為5萬噸/年。
2016年7月該礦委托山西克瑞通實業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山西省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鐵礦開發利用方案》,根據開發利用方案評審意見書:礦區面積0.2584km2,開采標高為815-670m,開采礦種為鐵礦,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5萬噸/年。
達產后,場地內建設一號和二號兩個開采系統開采礦區內I1鐵礦體。其中一號系統建設主井(利用原三號斜井)、回風井(利用原四號斜井),二號系統建設主井(利用原一號斜井)、回風井(利用原五號斜井)。共建設四個井筒,對于不能利用的原二號斜井實施關閉。建設一系統主井場地、一系統風井場地、二系統主井場地、二系統風井場地共四個場地。區內賦存有I1、I2、I3三個鐵礦體,其中I2位于礦界外,I3雖在界內,但埋藏較深,暫不能開采。因此開發方案僅開采I1礦體。本次評價僅針對I1鐵礦體,開采其他礦體前需另行評價。
設計利用資源儲量37.13萬噸,可采儲量32.96萬噸,服務年限7.7a。
二、工程主要環境影響因素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 大氣污染源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堆場揚塵
環評要求礦方對原礦堆場采用擋風抑塵網儲存并設噴水設施,除塵效率可達80%。
(2)運輸過程
汽車運輸揚塵主要是沿途超載拋灑及道路行駛引起的二次揚塵,因此,對物料運輸提出具體要求:限制汽車超載,采用箱車,防止礦石撒落;運輸汽車出場前對輪胎、車體進行清洗,并及時清掃路面;廠區內道路、廠區與鄉村公路連接的道路全部硬化,設置一臺灑水車對路面經常清掃和灑水,保持路面清潔和相對濕度。
2. 廢水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
(1)礦井涌水處理
井下涌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2)生活污水處理
生活污水主要是日常生活廢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 固體廢物產生及防治措施分析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
(1)廢石:廢石依托襄汾縣歐瑞礦業有限公司廢石溝合理堆存。
(2)生活垃圾:送當地環衛部門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4.噪聲及防治措施分析
本項目主要噪聲來源于空壓機及風機等設備運行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本項目對噪聲的控制主要從設備選型上盡量選擇噪聲低的設備或加裝消聲器,對于設施和設備基礎進行減振隔聲處理。如在空壓機的吸風口加裝消聲器。強噪聲設備均采用封閉式廠房等以減弱噪聲的影響。
總之,隨著環保工程的竣工,本項目的運營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要點
本工程的建設和選址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要求和區域城市發展規劃;評價針對工程特點制定了“一一對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并可較好地做到“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要求;其廠址選擇符合我省有關土地政策以及臨汾市發展規劃的要求并具有環境基本可行;因此,評價認為本工程在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在嚴格執行環評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具有環境可行性,可實現對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固定電話或者其他聯系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以查閱報告書簡本及索取補充信息,期限為自本公告公布起10個工作日內。
通訊地址: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 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 王總13835746388 張工:03518371347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個工作日內,如公眾需要了解該項目的其它相關信息,可向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范圍和主要事項
主要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見《公眾參與調查表》。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個工作日之內,請將您的寶貴意見交給襄汾縣財寶鑫礦業有限公司或環評單位,感謝您對環保事業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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